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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神啊,保佑我的女朋友也不想要小孩子吧

好吧,我继续不务正业。看了一集closer,看到心寒,上来说话。本集是某个十三岁的小坏蛋失踪了,劳动LAPD和FBI搜寻,发现尸体,最后调查出来是他养父母自己动手杀的。好,请暂停思考!看到这里的各位目前请不要做任何道德评判,也不要马上开始把责任归结到哪一方,更加不要马上下结论说我的题目明显是偏见。听我说完,首先,这个小孩是个不折不扣的monster,把活生生的宠物鼠放进碎纸机里、直接掐死小鸟、在自己所有能看到的墙面上画各种血腥暴力的难看的线条画、逃学打架、无照驾驶、吸毒、敲诈勒索同学、把自己姐姐的猫杀死、半夜三更跑进姐姐的房里把她的头发剪掉……最后的一件事是把邻居家的狗拉出来用姐姐的车轧死。这对父母用尽一切办法,无效。在被邻居破口大骂之后,他们把这小子从车下面拉出来教育,这时,那小子竟然在笑……于是这笑容成了压断老爹脊背的最后一根稻草,老爹夺过小孩手里的铁锤来了一下,然后第二下,于是,世界清静了。
故事发展到这里,我们出现了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我们怎么教育孩子。当你开始对这小东西有了责任的时候,怎么办?生,很简单,养呢?中国人讲养不教,父之过。也就是说,养还有个教的问题,那么教什么?怎么教?教了不听怎么办?出去惹事怎么办?东方传统有父权,生杀予夺,可以大义灭亲,可是现代社会,特别是西方思想,小孩子是不能碰的,刮个砂都是虐待,你还能怎么样?那么,这么一个人嫌鬼憎的小东西到处给你惹麻烦,弄得整个社区的人都快要到法院去告你了,你又偏偏对他无计可施,怎么办?好,我们换个方向,万一,运气好,小家伙很听话,很受教,你要教他什么?做个好人还是坏人?他面对隔壁那个该杀千刀的坏小子的时候怎么办?面对学校里那个叫波特的坏小子呢?我不要亲手制造出一个monster,也不要我的家人被monster欺负,难道要我在10岁就开始告诉我的孩子这个世界是灰色的?算了……我们无法改变这个BT的令人绝望的灰色社会,就不要让我们的下一代也遭受同样的不幸吧!
第二、我们怎么对待领养的孩子。汶川出事之后,很多好心人都想要领养一个孤儿,这很好,可是,领养回家之后呢?这个被老爹一锤子打死的就是个被领养的孩子,没有交代被领养时多大,但死的时候也才14岁差几天,估计被领养时也不会很大。这夫妇本身有个女儿,按照美国惯例大部分州16岁就能拿驾照,那么那小姑娘也就超过了16,被警察询问的时候家长有权在一旁说明还没有年满18,所以姐弟俩其实差不了几岁,但是行同水火,小姑娘一口一个那不是我弟弟,他不是我家里人。抛开青春期的叛逆,这姐弟俩的关系也很能说明一些问题。被收养的孩子,把他当亲生的么?他把你当亲生的么?能严厉的教育么?能不严厉的教育么?出了问题怎么面对他?基督山伯爵那个万能的管家不就是收养了维尔福法官大人的儿子么?可是后来呢?他试图管教的时候那小子一句你又不是我亲爹就直接决定了一切。再说了,被收养儿童心理很难没有阴影,能化解的开么?化解不开会有什么后果呢?作为收养他的人,你承担得起么?怎么平衡亲生子女和养子女的关系呢?你不介意,其他人呢?一样的,无数说起来无解做起来更难的问题,你想得明白么?我想不明白,我不要耽误人家的人生!
好的,现在剧情继续,我们无敌的closer,Deputy Police Chief Brenda Leigh Johnson出马,三把两把就把那杀子弃尸的无良父母钉死了。说实话,当这个像猫一样的小女人冷冰冰的面对那个无助的父亲时,当那个可怜的老爸说:那是我的责任,我能怎么办?而我们的Brenda说:我对他(死者)也有责任。的时候,我第一次对这个女人产生了厌恶,虽然,这厌恶立即在5分钟之后因为Brenda自己的言行消散掉,但毕竟出现过。Fritz 惊奇地发现Brenda看中的房子周边竟然没有学校,而这一条件是Brenda选房子的首要因素,Brenda的表情很明显体现出了她跟我一样对孩子和孩子的未来有了明智的选择或者说倾向。那一刻,出现了我们的第三个问题:当两种同样重要的价值冲突的时候,我们怎么办?没错,没有人有资格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便那个人是你的儿子。人,生而自由,这是现代法律的基本内核。但,那就是你的责任,那个在你一手抚养下长大的monster正在妨碍其他无辜的人的正常生活,他正在变成这个社会和家庭的负担,他在威胁着包括家人在内的其他人的安全,而因为他才13岁,警察的管理是跟不上的,那,这就是你的责任,你会怎么办?大义灭亲,在任何时候都是一项美德,但当她和法律冲突的时候,法律至上。虽然,我们还是会觉得不公平,而公平同样是法律的基本内核。在这选择的一瞬间,作为司法体系的一部分,Brenda没有选择余地,但作为一个人她同样因此而不安和烦恼,最后她作出了我一样会做出的决定,也就是不让自己在这件事情上陷入上述两难境地:不要子女。这一刻,我理解她,也就不再厌恶她,一丝一毫都没有。
所以,神啊,不要给我这样的选择机会,我不要两难,更加不要通过我未来的老婆大人来加剧我的困境,所以,神啊,请听我说……
9月10日

Batman:Begins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心目中的超级英雄第一名不是那个内裤外穿一脸阳光的superman,当然,也不是不会飞的金刚狼,或者乳臭未干的spiderman。牢牢占据那个位置的,是那永恒的一袭黑衣,半掩在摩天大楼的阴影里,如雕塑一般,酷到找不着北的Batman。记忆中最早的Batman故事是在一本超人漫画里看到的,四分之三的篇幅用于超人拯救世界,剩下的三分之一是蝙蝠侠游走在世界边缘。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这个黑暗的骑士,也许是因为每个人心中那点不可能抹去的阴暗,也许是因为我过早地就在那本该纯真无邪一派阳光的童心里找到了那片黑暗。
Batman电影也是传奇,传统的系列前三部几乎没有争议,施瓦辛格出马的第四部开始被人严重诟病,但,有什么关系,大家去看的,是那个披着斗篷神出鬼没的强者,不靠特异功能一样飞檐走壁。偶尔以好莱坞明星的身份出现一次,瑕不掩瑜。
其实,回头看看,Batman更像是个东方侠客,西方英雄有两种,一种是超人、蜘蛛侠:超能,宿命,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正式身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为了生存而奔波,没有明显的出头之日,变身英雄光芒万丈,受万众敬仰,出尽风头。说白了,草根族群的白日梦,小人物也能出头天。另一类是钢铁侠、X战警、神奇4侠:典型美国人,无论是因为什么获得了超越的能力,立刻用于现实,从不隐藏自己的身份和力量,以此为荣,原本的身份也往往属于中产阶级以上,不为生存担心。嗯,人生道路上质的提高罢了。Batman跟这两类的人略有些不同,他像第一类人,有两个身份,而且尽力掩饰这两者的关系。他像第二类人,出身就决定了他的与众不同。他不是第一类人,他从不把惩奸除恶作为工作或义务,他从不出现在阳光之下,没人见过他,他也从不考虑哥谭城之外的问题。甚至于,他藏身黑暗太久,与黑暗已密不可分。他不是第二类人,他从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他的生活一分为二,干净利落。这种亦正亦邪、飘然世外的强者,更加神似东方人,也难怪Begins里面把他的思想启蒙地说成是西藏,他的能力技巧发源于忍者。正如射雕英雄传里最喜欢的是黄药师,众多美国英雄里最欣赏的是蝙蝠侠。
啰嗦了半天,回来说电影,Begins,05年的老片了,我一直没看,原因很简单,当初看到刚开场在泥水里打架就让我失去了看下去的耐心,然后基本故事简介一清二楚,导致这片子在我家那堆碟里躺了三年。近来是因为第六部黑暗骑士快上映了,于是翻找出这部前传1,看看。两个多小时的电影看起来却不觉得长,光就这一点,导演讲故事的能力和节奏的把握就可见一斑了。流畅细腻几乎都是夜景却又不显得模糊压抑的画面、略带哥特风格又有些近未来气息的城市造型、顺势而下逻辑基本合理的故事构架,这些都是这片子好看的因素之一,当然,我喜欢它有另外的理由。这部电影,单独看也许不过如此,不知道蝙蝠侠的人看过了也许只是另一部好莱坞大片,可是知道蝙蝠侠的人就该看出来,这片子为那个在哥谭市神出鬼没的无敌英雄增添了无数可信的内涵,把这个近似于传说的人物从流言变为现实。英雄从2D进入3D,不是简单的把漫画书变成电影就可以做到的,人物的存在需要大量繁琐的细节去支撑,他的一举一动都是有迹可寻有由来有说法的,就如同每个真实的人,受到无数影响几十年成长逐步成型,他才会有血有肉。很高兴看到这个披着最帅斗篷的家伙日益鲜活起来,我爱Bat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