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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9 当时的月亮当时我们听着音乐
还好我忘了是谁唱谁唱 当时桌上有一杯茶 还好我没将它喝完喝完 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 才敢念念不忘 当时如果留在这里 你头发已经有多长多长 当时如果没有告别 这大门会不会变成一道墙 有甚麽分别能够呼吸的 就不能够放在身旁 看当时的月亮 曾经代表谁的心结果都一样 看当时的月亮
一夜之间化做今天的阳光 谁能告诉我哪一种信仰 能够让人念念不忘 回头看当时的月亮 当时如果没有甚麽 当时如果拥有甚麽又会怎样 2000年?大概是吧。大学里买的为数不多的几盘磁带。合集,B面第一首,王菲,当时的月亮。那本是个青春无悔的年月,少年不识愁滋味,可这首歌却有种蚀骨的忧伤。依稀知道了痛定思痛,痛何如哉的意思;依稀知道了天凉好个秋的味道;依稀知道了有些事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看不破也终须看破的无奈。当时,如果,又会怎样?又能怎样?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能念念不忘? September 15 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 这一辈子都这么孤单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 这样孤单一辈子
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
电影越圆满就越觉得伤感
有越多的时间就越觉得不安
因为我总是孤单 过着孤单的日子
喜欢的人不出现 出现的人不喜欢
有的爱犹豫不决 还在想他就离开
想过要将就一点 却发现将就更难
于是我学着乐观 过着孤单的日子
当孤单已经变成一种习惯
习惯到我已经不再去想该怎么办
就算心烦意乱 就算没有人作伴
自由和落寞之间怎么换算
我独自走在街上看着天空
找不到答案我没有答案
天空已蔚蓝我会抬头看
电影越圆满就越珍惜伤感
有越多的时间就越习惯不安
因为我总会孤单 过着孤单的日子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
夜半、初雨、上班路上的街角、办公室里的一瞬、风吹过脸庞、喧闹的人群突然仿佛安静了……无论何时何地,有种特别的心绪却说不出来的时候,只要你愿意,去翻翻流行歌曲,只要你不是神仙,就能找到不知道哪位高人能用一些很合适的字眼把它写下来找人唱。第十八首歌,我想我会一直孤单,刘若英。
其实真实的人生里,孤单是永恒,其他的都不是。有个叫萨特的法国人看得太透彻了,于是他说他人即地狱。知道巴别塔是怎么倒的么?我们中国老古话又是怎么说的?人心隔肚皮。这些都是无可改变的事实。帕尔索山上刻的为什么是“认识自己”?因为认识别人更难,人做不到……喧闹、美满、朋友、家人,这些都不过是个短暂的过程,在死神的候客厅里等待的这个瞬间里,唯一永恒的、必然的结果就只是孤独。人唯一可能拥有的只有自己,自己的思想,只是即便是这唯一的东西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为什么?因为那单纯深邃的蓝天会让你从你拼了命去弄回来糊弄你自己的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里清醒过来,然后重新意识到,你除了自己无法拥有其他,而为了那些其他,你已经丢了自己。
嗯,不好意思,有点激动了,来来,听歌听歌。 August 19 在树上唱歌嗯,有人在夸我懒了,嘿嘿,其实我还没到那个境界,这不,溜回来唱唱歌。忘了是什么时候谁在歌里唱的:人生就像一场RPG,很是写实,我的意思是说对于我这种玩游戏只玩RPG的人来说。但是,不是每个RPG的主角都能意识得到他只是个人物角色,更加不会意识到其实他连主角都不是,不过是个NPC。意识到了又如何呢?能和安德(Ender)一样,冲破游戏规则么?(有兴趣,请参看《安德的游戏》及《死者代言人》。)把游戏当真的人越来越多,把生活当游戏的人也不少,无论哪种吧,无非是个活着的方式,也许让自己换个角度,换个方式活着,也会很有趣,比如说,在树上唱歌。
郭静,在树上唱歌,很可爱的小女生,很可爱的声音,也许是人老了,开始喜欢小丫头的活力和轻松了。废话少说,大家一起坐到树枝上听歌吧!
你说的每个笑话我都笑了
是你变幽默还是我变快乐 好久不见你说我大不相同 偷偷告诉你 我的心去整型了 不想对每件事情都那么严格 弄得全世界好像只剩挫折 爱一朵花不猜它能开多久 放宽了心情 把什么都变美了 想要光着脚丫在树上唱歌 好多事物全被缩小了 心里不想放的 就去了 算了 让太阳把脸庞给晒得红彤彤 想要吹着口哨在树上唱歌 要像开往远方的火车 可以那么轻快的穿过山洞 大树上还很空 你要不要陪我 说真的,各位不再年轻的年轻人,小学毕业以后有多久没有试过单纯的在树上看看风景唱唱歌?呵呵,大树上还很空,你要不要陪我? August 13 长大,就是吹个大气球很久没有回来这里,只是因为没有说话的欲望,其实意识到这一点是件很可怕的事。男人开始沉默确实从某个角度说明他成熟了,但是同样的,换个角度看是不是也就意味着他不再年轻呢?我看过一部话剧,表演工作坊的《我和我和他和他》,曾经相恋的两人不但不记得对方,也忘记了过去的自己。虽然,那过去的自己还在,还记得一切也认出了对方,但他和她最终形同陌路,啊,不是形同,根本就是陌生人,是商场上的敌人。不止是这些,多年来看到的听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让我很不甘愿忘记自己,忘记曾经的自己。所以我一向觉得曾经坚持的不该放弃,有些不能改变的,就不该改变,即使为此我需要放弃其他一些也许更重要的东西。当然,作为一个喜欢放空的人,我也当然的明白食古不化是白痴,拒绝长大是不负责任,固执和偏执没有太大的不同,而偏偏生来我又是个极能随遇而安能很快的为任何事找到任何说的过去的借口的人。幸好,目前这两种价值取向没有争斗,我还没有人格分裂。但是不免的,年纪大了,就会开始怀旧,所谓不似少年时啊。陈小春唱道“变成大人才知道,光着脚到不了的地方,长大长高还是到不了”。人总有到不了的地方,小时候到不了,长大了一样到不了。人成长的同时,你的世界也在飞速成长,而它成长的速度是你拍马也赶不上的,就如同在气球上用笔点上一个点,把气球吹大,那个点也会变大,可是气球会变得更大,相对而言,那个点反而缩小了。小的时候,世界无非是家到学校,超过这条路线之外的都是神奇瑰丽的好地方,一个破下水道也会让我们兴奋好一阵子,但那时候总会有好多好多人一起,无论你喜不喜欢。出门,下课,逃学,探险,游泳,打架,吹牛,跟踪女生,总会是那么几个人,十几个人,虽然只是两条小街,可走不腻。往后,人就越来越少了。等到大学毕业了,认识的人去过的地方已经不是那个小城镇能包容的下的,可是,身边的人却越来越远。没有任何故意,也没有任何安排,只是,世界大了,气球吹大了,原本贴在一起的点自然就分开了。疯子快要结婚了,(有不认识这个人的有兴趣可以去翻翻我最早的几篇东西,有一篇对这家伙有完整介绍),无缘无故地叫我吃饭。看到这个家伙淡淡谈着闲天,谈着结婚,总觉得有些没法说有想要讲的东西,说不清说不出说不透,只是觉得弟兄在一起坐坐就好,角度不同,我们在各自的生活中串场配戏。一个正圆的大气球,无论哪个点都是中心。只是,我怕,无论是忘了自己还是不认识自己或者根本不记得自己,都很令人不安,尽管我知道,即使如此,生活也会继续,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就好象那首“These Things Shall Never Die”里说的,美好的,留不住,我知道新的未来的明天的会很好,可昨天的那些美好的东西一旦放手,也就可惜了,就像是北京城,曲艺,碧水蓝天…… March 31 那个男人,竟有如此的魅力两周前在家看电影,年纪大了,注意力难以集中,我很久没能在电脑前老老实实看完一部长达两个小时的片子了,事实上,超过30分钟的都很少了,即使是美剧、娱乐节目,我也会随手开个小游戏,一起来。之所以会下载这部《milk》(米尔克)完全是因为Sean Penn(西恩潘)。其实也不是很熟悉这位老兄,除了隐约记得他跟麦当娜有过那么一段之外,只有I am Sam是某位同学向我郑重推荐而我也很喜欢的。嗯,好吧,我承认最初是因为潘这个很有趣的名字……以及本年度奥斯卡影帝的头衔。
基本剧目么,实话实说,我并不是太感兴趣,对于同性恋,我没有任何偏见,但是两个男人舌吻多少看起来没那么舒服(其实两个女人也一样,两个丑人也一样),因此在最开始的十分钟里,我对这个在下班途中随便勾搭年轻男人的准中年男人的传记并不看好,准确的说,我的鼠标已经移到了播放器右上角的小红叉上,我对自己说,再看五分钟,反正也是闲着。这五分钟让我再次遇上西恩潘,再次遇上一部好电影。
名人传记最难的在于怎么把那瑰丽的一生放进短短的120分钟里,其次是导演和演员的功力能不能把那个与众不同的灵魂唤回。前者,《梅兰芳》做了一个很成功的错误示范,后者,《赤壁》完美的告诉我们什么叫做人物全部原创。但关键还不在这里,毕竟存在一些我们不熟悉不了解没有定论的强人,也许他一生就只有那么短短一件事一瞬间,也许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但,作为电影,好看是第一要务,作为演员,角色被认同被记住是第一要务。那个孑然不群的灵魂是否是历史上真正存在的其实并没有它是否被看电影的人所喜爱来的重要。一个有些娘娘腔的小个中年男人走在70年代的美国街道上,这个开头是如此的不吸引人如此的无趣,但120分钟后这个男人死去的时候却如同巨星陨落一般。嘴角莫名的微笑在开始引诱路边的男人时是羞涩(出现在男人脸上多少会有些不舒服)而谦卑,在最后的30分钟里却是如此的动人如此的魅力四射如此的顺眼(以至于看两个男人接吻也无所谓了)。整个剧情很简单,几个过场而已,所有其他人的存在都只为了西恩潘,这部电影因为有他而伟大。
观剧意见:好片子,值得一看。请独自观看,耐心一点。想要DM或者BL或者YY的,请回,这电影与你们无关。 February 28 人类失去思想,世界会变成怎样忙起来会被人说:忙点好,充实。是么?忙碌会有千般好,只是花费时间,没有时间也就很难沉静,心不沉意不定就难以思考。于是乎,大家一起花费自己所有的精力和时间去谋生存,去活着,偶尔偷得浮生半日闲也多半交给了爱好或者娱乐,那么,思考呢?虽然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人类都不思考上帝一定笑不出来,那还是人么?虽然人类和其他地球生物99.9999%相同,可毕竟还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不会思考的人类还有不一样么?一个国家的绝大多数人不会思考,这还真是统治者的幸运,但问题在于,以后呢?一个国家大多数人不能思考,这个国家还能存在多久?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问题在于,可不可,都使由之,然后谁来使谁知?问道于盲是自己的错,可是盲人问道于盲又能怪谁呢?没有思想,只有牢骚。今日无事,退班散朝! January 31 爱情的量变和质变呃,很久没写东西了,确实,但是也绝对没有某人说的好几个月,平均下来每个月还都有……虽然我的上一篇是12月初,今天是1月底,相差了将近60天,但是毕竟还是没有隔月……嗯,实际上,这也就是个很实际很常见的社会问题的缩影,任何事情,一点开始设定底线,往往就意味着底线突破的日子不远了。我说保证一个月一篇,很容易就做不到,变成隔月才有更新,就好像在马路中间架设护栏还要在护栏上贴上告示说严禁翻阅、在学校门口贴标语说不准殴打老师、立法说发生灾祸老师不能跑在学生前面等等等等。老子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注意,法还在礼的后头,确定的、掌权者认为所有人都应该遵循的礼(或者理),就是法了。但是,小心了,当礼堕落成法的时候,离违法也就不远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量变必然带来质变,把质变的标准划分明确必然会让量变的速度加快,引起更多的质变。嗯?好像走题了……
言归正传,有一句老话流传了很久,曾经我们寝室的老大把它作为QQ的签名,让我着实斟酌了一段时间,那句话是:“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乍一看,似乎很有道理,而且给人一种“平平淡淡才是真”的错觉,有那么些许从容,那么些许成熟,更难得的是还有那么些许单纯,很是能博得小姑娘们的欢迎,尤其能骗到那些还没从初恋里醒过来的丫头片子(也许还包括一些毛头小子)。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我也很是被它打动,觉得真是句完美的爱情表述,完美的爱情莫过于此了吧?由淡淡的爱慢慢慢慢积累到深深的喜欢,水到渠成,顺理成章,透着那么的美好。可是基于多年来对鲁迅先生的记忆,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人类,所以对于一切太美好、美好到几乎完美的东西都会有种莫名的不安,总觉得哪里有个天大的陷阱或者漏洞在无情的嘲笑着我的天真,准备在我最安详的时候给我来个凉水浇头怀里抱着冰。于是,我本着知识分子的探索精神做出了以下分析。这句话之所以如此的好用、如此的广泛流传是因为它太世故了,世故到油滑。所有打算玩暧昧的同志都可以用它去应付你们的暧昧对象,因为喜欢是爱也不是爱,于是我们在暧昧的时候不必受到良心的谴责,我们不用撒谎。开始相处的时候是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爱你,我对你就是深深的喜欢。分手时候,抱歉,我仍然喜欢你,可是那不是爱,因为喜欢的不够深,只是淡淡的。看到没有?这就叫做技巧,深、浅,这是个无法量化的相对概念,相对这个观念一旦出现,质变和量变就能够在顷刻之间随意转换,因为那个量变引起质变的标准是自由心证啊!这句话就跟摸着石头过河一样的好用,因为那关键的前提或者条件或者指标没有确定,你无法确定摸着的石头是否同向对岸,同样的也无法确定对方那喜欢或者爱的程度是深还是浅。但是,有一点可以确认,用这句话糊弄你的那个人不是心怀不轨就是深度不够,你自己看着办吧!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大道丧,有仁义。无论是啥,着了形迹就落于下乘了,自然而然才最美好。可惜的是,这东西就跟薛定谔的猫一样,一旦出现有心的影响就容易套路,容易着相,容易走形,也就失去了最初的自然和纯真,尤其是,爱情。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香港写散文的林燕妮(还是李碧华?老了,记不清了)曾经在一篇文章里说过,两人好的时候为他/她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让他/她做什么都理所当然,指使得团团转,对方也都甘之如饴,那是我的人!一旦有一天觉得犹豫了,不再如此自然的呼来唤去,那心里犹豫的一瞬间,你已不再是他的人了,他又何尝是你的人呢?这话说的真对!一旦着相,开始应对分析考量琢磨甚至于计算,有得失心了,那么你是你她是她,愿意相互骗下去的请便,你愿意自欺我管不了,但是,我不。那量变是不断的,质变就是那一瞬,爱情也是如此,差别只在于,那条界限是如此的随意随心,永远无法固定。周华健不是也在唱着:“要不是适当的时候 你让我心动。”心动那一瞬间,无论是陌生人,多年好友,一般熟人都自动转为那个人,这就是质变。而为这质变之前双方或者单方制造的无数量变都不过是触碰那随机的界限的铺垫,很重要,但是不是重点。换句老话,有没有感觉可以是一瞬间的事,也可能是多年的累积。一见钟情、情人知己或者“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都是一样的。量变不见得能够发生你想要的质变,但是质变总要些许量变的支持才容易稳固,这算是爱情的特性吧。
最后来坦白一下,是的,本人最近很是幸福,这个水到渠成的自然和顺利完全可以弥补它来的晚了一点的不足,有时候迟到的正义也还是正义啊。只是对一个头脑清醒的人来说,盛世危言是必然的,谁能告诉我,满眼的幸福怎么才能长久的留住呢?
December 07 梅兰芳这个名字不是我能评价的,同样这部电影也不能。电影很好,陈凯歌把握这种题材是绝对游刃有余的,这个人除了编剧很烂之外真的是个一流导演,陈红在他调教下竟然抢过了章子怡的风头,名副其实的是第一女主。京剧旧事,无论怎么拍无论拍什么无论拍谁,都免不了的带了一丝凄凉和无奈,毕竟,没落了,全盛时期的人再红也没地位,现在人的地位很高可惜怎么也红不起来了。梅大师一生自有公论,每个人也自有自己的私论,不是一部电影可以改变的,不说了。只说电影,唯一的问题在于电影毕竟容量有限,两三个小时要说尽一位大师的前半生怎么可能?何况还是这位年少成名,名动四海的京剧第一人。所以,电影中的几个点虽然选的很适当,但是展开不足,不免有些浮光掠影。跟十三燕的恩怨算是很详尽了,也是我最喜欢的部分。跟冬皇的一段情很有张力,只是不知是不是为尊者讳的原因,点到为止。访美,有一带而过的嫌疑,估计不过是当年盛况的十一。反日,最是着力,也很到位,结尾匆匆。剧情大概就这些,衔接还算合理,但每段都有匆匆收束的味道,用大伯的书信贯穿始终看起来不错,但多少有些小看了大师。就个人而言,我还是喜欢京剧旧事那种灰尘一抖的感觉,姑且把十三燕最后三场绝唱的经典唱段照录于下。
一、四郎探母:
一见公主盗令箭,
不由本宫喜心间。
站立宫门叫小番,
备爷的千里战马扣连环,
爷好过关。
二、秦琼卖马:
站立店中用目洒,
不由得叔宝怒气发。
明明认得他是响马, 江湖路上我也曾会过他。 骂一声贼子真胆大, 杀人放火海走天涯。 今日相逢在潞洲天堂下, 无有批票怎敢拿? 眼前若在历城县, 定要将他锁拿到公衙。 板子打夹棍夹, 看他犯法不犯法。 减头去尾耍一耍, 倒叫二公耻笑咱。 三、定军山:
在黄罗宝帐领将令,
气坏了老将黄汉升。
某昔年大战长沙郡,
偶遇云长二将军。
某中了他人的拖刀计,
俺的百步穿杨箭射他盔缨。
弃暗投明来归顺,
食王的爵禄当报王的恩。
孝当竭力忠心尽,
再与师爷把话云:
一不用战鼓咚咚打,
二不用副将随后跟;
只要黄忠一骑马,
匹马单刀取定军。
十日之内得了胜,
军师大印付与我的身;
十日之内不得胜,
愿将老头挂营门。
来来来,带过爷的马能行,
我要把定军山一扫平。
十三燕在空无一人的剧院唱完“我要把定军山一扫平”却不再有满堂的喝彩,这是悲哀,不是戏子的悲哀,是观众的悲哀。不是梅大师的胜利,是新事物的胜利,但是再新的东西也会变成老的旧的,只因为新就放弃好的美的但是老的东西,这其实也是悲哀人的悲哀。 November 25 前几天写的,这破MSN……很久没来这片自留地了,原因多种多样,因为键盘坏了,因为回家多了,因为工作忙了,因为约会勤了,因为网络慢了,因为思考少了,因为心不静了,因为猫太闹了,因为剧追多了,因为脑子凝固了。本来最少保证一月一篇的,十月就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记得十月的最后一天也曾记起,也想不留白,只是面对三分之二罢工的键盘,只好作罢。后来有了新键盘,MSN却一直抽风似的上不来,今天偶尔上来了,就简单盘点一下这两个月流过的日子好了。
首先是回所上班,发现很久懒散导致自觉的不用脑,所以最初的自觉和努力目前都比不上,靠点小经验在厮混,最近略有改观,没能恢复至初。其次是回家频繁,先是扒皮送老婆回家待产,再是我外婆撒手撇下我们去了,然后明天小扒皮已经出世又要回去。第三是其实我确定我是个只要美人不要江山的主儿,同样也证实了那句话自古英雄爱美女不是英雄也爱美女。但是美女一般只爱英雄,而且是眼前的英雄。就这样,不知不觉的两个月就没了。回头审视一下,其实过起来似乎很漫长,因为很丰富,因为时间是满的,但真的一瞬间…… 岁月如刀,韶华易逝。大学时一位学长曾如此调侃一位学姐的名字,林夕说烧完美好青春换一个老伴,可是一天又过一天,三十岁就快来,甩不掉的老人口气又舍不得丢掉年少的纯真,也许这么说矫情,但某些时候我还觉得自己是个孩子,一面为此骄傲,一面为此害臊。成长在所难免,那就意味着一定要丢掉那些纯良的过往么?不愿放弃某些我觉得重要的东西就不能获取另一些我需要的么?我真的能弄清楚什么叫爱么?真的有人能弄清楚么?在这个迅速的世界里一个普通人能慢慢的生活么?人到底是为什么而存在呢?那些已有的答案都对么?这些多年前我不知道的问题至今还是不知道,只是思考他们的时间越来越少,越来越少了,这样好么? 补充:上周四写的,这破MSN一直不能用,发不上来……难得今晚老天开眼,补充几句,计划赶不上变化,还是没能赶回去看看干儿子,因为加班。今年的考试再次浮云。职场失职,今天情场也失职,呼…… September 16 神啊,保佑我的女朋友也不想要小孩子吧好吧,我继续不务正业。看了一集closer,看到心寒,上来说话。本集是某个十三岁的小坏蛋失踪了,劳动LAPD和FBI搜寻,发现尸体,最后调查出来是他养父母自己动手杀的。好,请暂停思考!看到这里的各位目前请不要做任何道德评判,也不要马上开始把责任归结到哪一方,更加不要马上下结论说我的题目明显是偏见。听我说完,首先,这个小孩是个不折不扣的monster,把活生生的宠物鼠放进碎纸机里、直接掐死小鸟、在自己所有能看到的墙面上画各种血腥暴力的难看的线条画、逃学打架、无照驾驶、吸毒、敲诈勒索同学、把自己姐姐的猫杀死、半夜三更跑进姐姐的房里把她的头发剪掉……最后的一件事是把邻居家的狗拉出来用姐姐的车轧死。这对父母用尽一切办法,无效。在被邻居破口大骂之后,他们把这小子从车下面拉出来教育,这时,那小子竟然在笑……于是这笑容成了压断老爹脊背的最后一根稻草,老爹夺过小孩手里的铁锤来了一下,然后第二下,于是,世界清静了。
故事发展到这里,我们出现了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我们怎么教育孩子。当你开始对这小东西有了责任的时候,怎么办?生,很简单,养呢?中国人讲养不教,父之过。也就是说,养还有个教的问题,那么教什么?怎么教?教了不听怎么办?出去惹事怎么办?东方传统有父权,生杀予夺,可以大义灭亲,可是现代社会,特别是西方思想,小孩子是不能碰的,刮个砂都是虐待,你还能怎么样?那么,这么一个人嫌鬼憎的小东西到处给你惹麻烦,弄得整个社区的人都快要到法院去告你了,你又偏偏对他无计可施,怎么办?好,我们换个方向,万一,运气好,小家伙很听话,很受教,你要教他什么?做个好人还是坏人?他面对隔壁那个该杀千刀的坏小子的时候怎么办?面对学校里那个叫波特的坏小子呢?我不要亲手制造出一个monster,也不要我的家人被monster欺负,难道要我在10岁就开始告诉我的孩子这个世界是灰色的?算了……我们无法改变这个BT的令人绝望的灰色社会,就不要让我们的下一代也遭受同样的不幸吧!
第二、我们怎么对待领养的孩子。汶川出事之后,很多好心人都想要领养一个孤儿,这很好,可是,领养回家之后呢?这个被老爹一锤子打死的就是个被领养的孩子,没有交代被领养时多大,但死的时候也才14岁差几天,估计被领养时也不会很大。这夫妇本身有个女儿,按照美国惯例大部分州16岁就能拿驾照,那么那小姑娘也就超过了16,被警察询问的时候家长有权在一旁说明还没有年满18,所以姐弟俩其实差不了几岁,但是行同水火,小姑娘一口一个那不是我弟弟,他不是我家里人。抛开青春期的叛逆,这姐弟俩的关系也很能说明一些问题。被收养的孩子,把他当亲生的么?他把你当亲生的么?能严厉的教育么?能不严厉的教育么?出了问题怎么面对他?基督山伯爵那个万能的管家不就是收养了维尔福法官大人的儿子么?可是后来呢?他试图管教的时候那小子一句你又不是我亲爹就直接决定了一切。再说了,被收养儿童心理很难没有阴影,能化解的开么?化解不开会有什么后果呢?作为收养他的人,你承担得起么?怎么平衡亲生子女和养子女的关系呢?你不介意,其他人呢?一样的,无数说起来无解做起来更难的问题,你想得明白么?我想不明白,我不要耽误人家的人生!
好的,现在剧情继续,我们无敌的closer,Deputy Police Chief Brenda Leigh Johnson出马,三把两把就把那杀子弃尸的无良父母钉死了。说实话,当这个像猫一样的小女人冷冰冰的面对那个无助的父亲时,当那个可怜的老爸说:那是我的责任,我能怎么办?而我们的Brenda说:我对他(死者)也有责任。的时候,我第一次对这个女人产生了厌恶,虽然,这厌恶立即在5分钟之后因为Brenda自己的言行消散掉,但毕竟出现过。Fritz 惊奇地发现Brenda看中的房子周边竟然没有学校,而这一条件是Brenda选房子的首要因素,Brenda的表情很明显体现出了她跟我一样对孩子和孩子的未来有了明智的选择或者说倾向。那一刻,出现了我们的第三个问题:当两种同样重要的价值冲突的时候,我们怎么办?没错,没有人有资格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便那个人是你的儿子。人,生而自由,这是现代法律的基本内核。但,那就是你的责任,那个在你一手抚养下长大的monster正在妨碍其他无辜的人的正常生活,他正在变成这个社会和家庭的负担,他在威胁着包括家人在内的其他人的安全,而因为他才13岁,警察的管理是跟不上的,那,这就是你的责任,你会怎么办?大义灭亲,在任何时候都是一项美德,但当她和法律冲突的时候,法律至上。虽然,我们还是会觉得不公平,而公平同样是法律的基本内核。在这选择的一瞬间,作为司法体系的一部分,Brenda没有选择余地,但作为一个人她同样因此而不安和烦恼,最后她作出了我一样会做出的决定,也就是不让自己在这件事情上陷入上述两难境地:不要子女。这一刻,我理解她,也就不再厌恶她,一丝一毫都没有。
所以,神啊,不要给我这样的选择机会,我不要两难,更加不要通过我未来的老婆大人来加剧我的困境,所以,神啊,请听我说…… September 10 Batman:Begins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心目中的超级英雄第一名不是那个内裤外穿一脸阳光的superman,当然,也不是不会飞的金刚狼,或者乳臭未干的spiderman。牢牢占据那个位置的,是那永恒的一袭黑衣,半掩在摩天大楼的阴影里,如雕塑一般,酷到找不着北的Batman。记忆中最早的Batman故事是在一本超人漫画里看到的,四分之三的篇幅用于超人拯救世界,剩下的三分之一是蝙蝠侠游走在世界边缘。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这个黑暗的骑士,也许是因为每个人心中那点不可能抹去的阴暗,也许是因为我过早地就在那本该纯真无邪一派阳光的童心里找到了那片黑暗。
Batman电影也是传奇,传统的系列前三部几乎没有争议,施瓦辛格出马的第四部开始被人严重诟病,但,有什么关系,大家去看的,是那个披着斗篷神出鬼没的强者,不靠特异功能一样飞檐走壁。偶尔以好莱坞明星的身份出现一次,瑕不掩瑜。
其实,回头看看,Batman更像是个东方侠客,西方英雄有两种,一种是超人、蜘蛛侠:超能,宿命,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正式身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为了生存而奔波,没有明显的出头之日,变身英雄光芒万丈,受万众敬仰,出尽风头。说白了,草根族群的白日梦,小人物也能出头天。另一类是钢铁侠、X战警、神奇4侠:典型美国人,无论是因为什么获得了超越的能力,立刻用于现实,从不隐藏自己的身份和力量,以此为荣,原本的身份也往往属于中产阶级以上,不为生存担心。嗯,人生道路上质的提高罢了。Batman跟这两类的人略有些不同,他像第一类人,有两个身份,而且尽力掩饰这两者的关系。他像第二类人,出身就决定了他的与众不同。他不是第一类人,他从不把惩奸除恶作为工作或义务,他从不出现在阳光之下,没人见过他,他也从不考虑哥谭城之外的问题。甚至于,他藏身黑暗太久,与黑暗已密不可分。他不是第二类人,他从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他的生活一分为二,干净利落。这种亦正亦邪、飘然世外的强者,更加神似东方人,也难怪Begins里面把他的思想启蒙地说成是西藏,他的能力技巧发源于忍者。正如射雕英雄传里最喜欢的是黄药师,众多美国英雄里最欣赏的是蝙蝠侠。
啰嗦了半天,回来说电影,Begins,05年的老片了,我一直没看,原因很简单,当初看到刚开场在泥水里打架就让我失去了看下去的耐心,然后基本故事简介一清二楚,导致这片子在我家那堆碟里躺了三年。近来是因为第六部黑暗骑士快上映了,于是翻找出这部前传1,看看。两个多小时的电影看起来却不觉得长,光就这一点,导演讲故事的能力和节奏的把握就可见一斑了。流畅细腻几乎都是夜景却又不显得模糊压抑的画面、略带哥特风格又有些近未来气息的城市造型、顺势而下逻辑基本合理的故事构架,这些都是这片子好看的因素之一,当然,我喜欢它有另外的理由。这部电影,单独看也许不过如此,不知道蝙蝠侠的人看过了也许只是另一部好莱坞大片,可是知道蝙蝠侠的人就该看出来,这片子为那个在哥谭市神出鬼没的无敌英雄增添了无数可信的内涵,把这个近似于传说的人物从流言变为现实。英雄从2D进入3D,不是简单的把漫画书变成电影就可以做到的,人物的存在需要大量繁琐的细节去支撑,他的一举一动都是有迹可寻有由来有说法的,就如同每个真实的人,受到无数影响几十年成长逐步成型,他才会有血有肉。很高兴看到这个披着最帅斗篷的家伙日益鲜活起来,我爱Batman。 July 15 本日流水账天气总不如心理阴沉,虽然,七月的阴晴不定却一点也不象正常人,甚至于最无理取闹的小孩子的脾气都要比这该死的天气来的合情合理。上午出门去办良民证的时候一切正常,一个没有任何特殊的闷热的武汉的夏天。炎热的空气就像是桑拿浴室里的一样慢慢的把全身的汗水都蒸发了出来,顺着皮肤流下,再一滴滴滴落。太阳光直射下来,照到衣服的把汗水蒸干,照到皮肤的晒出更多汗水。中午回家,开着空调也像是没开,但一开门窗就知道开了没开差别真的很大,就算不好说是天壤之别,也可以说是两个世界。好歹避过了最热的时候,挑在三点钟出门是想要避开最热的时候,但当我站在太阳下的时候还是不禁怀疑天上那个火球到底会不会移动。在公交车站发现这年头生活大过天,为了赶车。再热也有不怕的人,沙丁鱼一样的车厢即使开着空调也比发动机的温度低不了多少。幸好要去的地方可供选择的车多,相对于人济人又密封着的空调车,一般公交虽没空调但没有人又开着所有的窗户,实际上要舒服得多。车行不过五分钟,抬头看去,天色已是不正,阴云密布,那雨点似乎已经在云底打着晃,任何一丝动静就会引发暴雨连天。衣服上阳光照射的余温还在,那太阳确实似乎从没出现过,无影无踪。头顶就像悬着无数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匆忙办事,只盼能在下雨前回家,果然,死不可怕,可怕的是等死。 从办事大厅出来,要步行十分钟才能搭车,走到一半,阳光灿烂,一如雨后初晴。在烈日下等公交车,上车后还只有一个在阳光直射中的位子空着。车行五分钟后,天色再次阴沉,阴得发白,就是暴雨前夕。回头看看,背后阳光依旧,原来这雨云只在这一块,笼罩着以洪山广场为中心的地域。下意识地从车窗看向广场中心,想知道那里是不是有个一身雪白的妖道,手持木剑,口喷朱红,正在焚表做法,而他头顶的惊雷将带领万钧雨势摧城而下。当然,这是流水账,不是小说。我只看到一个太婆匆忙走过,一个买保险的颓然坐着。直到进家门,雨还是没下,窗外西晒倒是把竹席弄得像火炕,于是空调再开。 June 07 兵不厌诈,这是战争!终于,拖了很久很久,还是把这部并没有激起多大水花的电影看了。陈可辛,投名状。其实说起来,今年来的电影院并不寂寞,不少片子来来往往,只是怎么都没有了往年那样的激动和争议,还没下档已无声息。其实,客观来说,这些年的东西比前些年好得太多了(主要是指国产),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软肋或者硬伤。但总体来说,它们唯一的缺陷在于,我们不再能如此的喜欢了。无论什么片子,都已经无法像当初的肖申克、女人香、东邪西毒、大话等等片子一样痴迷在每一句台词每一个镜头。这是因为片子本身,还是我们,还是其他什么呢?
扯远了,回来说这部投名状。总体评价,不错。真的觉得不错,这么长的片子在电脑上看完对于我本人而言已经是对它很高的肯定了。气氛、场面、情节、道具,多少都有模有样。但陈可辛不会这么简单。面对于战争,个人几乎是无能为力的。面对于时代,理想只不过是自己对自己的谎言。面对无能为力和谎言,坚持、还是放弃?陈可辛在张弛之道上下了功夫,但还没到完美。那三个老头子喝茶聊天的背景是云淡风轻,坚城高墙下的炮灰们眼中的世界都是灰的。演员分配也很明显,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魏宗万、顾宝明、王奎荣,三对三,老人家们压得住场子。打着哈哈喝着茶的人才操控着局势,抡着刀骑着马的,再强大也只是炮灰。一将功成万骨枯,可惜,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庞将军是个做大将的人,比那两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土匪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只是,因为他还有那么一点理想和良心,他也不过只是个棋子,弃子。政治,尤其是庞大帝国的政治,永远需要技巧和经验。莽撞也许能有一时之功,但做不到彻底清盘另立新规,终究还是一个输。即使不联系实际,这种深度拿出来,片子也就好看了。
个人喜欢这片子倒不仅仅是因为上面那个理由。本人有个嗜好,我喜欢冷兵器,喜欢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一旦战场的主角变成飞机大炮便索然无味了。当然,这是在战役这个层面上,在战略上,索然无味的因素是洲际导弹和核武。只有当你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只有断肢残骨滚烫的鲜血喷撒到你脸上的时候,你才会真正理解战争的痛苦。硝烟会遮去尸骸,炮声会掩盖惨叫,现代化战争被称之为数字战争因为在这种战争里你甚至看不到你的敌人,你面对的只是一些数字,你无法想象站在4千甚至更多还有体温的尸体当中的感受。子弹炸药带来的死亡太迅速太突然也太不能避免,没办法造成更多切肤之痛。只有冰冷的刀锋从脸上划过人才能深刻体会到生与死的边界,更重要的是,痛苦。子弹不会给你听到自己血液飞溅出来的嗖嗖风声。没经历过战争的这一代,玩着电子游戏长大这一代,对痛苦的体会能有多重?能重到自我体悟出: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刀剑无眼,但一刀致命需要长年的勤学苦练,子弹不长眼,而没有AK高的小朋友都能用它随便放倒成年人。冷兵器冷,但它往往还能给那些拿刀的捱刀的留下选择的机会。
我痴迷于那个给人留有余地的时代,即便和如今一样在时代大潮前个人微不足道,但毕竟在那个时代,个人与国家相差的悬殊要稍微小那么一丁点,那个时代里,老百姓一定衷心的相信并盼望: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
今年来看的片子多少都会让我有些这样那样的想法,这是好事,对么? May 31 自言自语 续五月,又没能留下什么文字。不是因为没什么可以说的,实际上,从月初开始就有好多想要说点什么的欲望,也再三在上班或者回家的车辆上打着腹稿,但始终没有写出来,每次打开电脑、面对键盘时就失去了语言的组织能力,那些想好的语句支离破碎只剩下几根线条在脑海里漂浮。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自说自话的空间越来越不像是自说自话的地方,还是因为自己听腻了自己的胡话,不想再说了呢?早已经过了讨厌自己的青涩年代,也还不至于厌倦生命或者生活,习惯了沉重不堪的身体,不再为他人的眼光而动摇,所以,也许只是腻了。对自己,实在没有那么多需要说的话。曾经,喜欢一个人在黄昏独坐,当日光渐渐淡去,黑暗缓缓抱拥,自己跟自己对话,审查自己那些旁人不知道的心思,讨论自己那些没有做出的行为。但,毕竟跟写下来是不同的。再说了,即使是跟自己,面对多了也会觉得无趣。那个人的一切都是已知的,都是可以理解和分析的,没有任何新鲜和神秘,即便是熟悉习惯,也会腻,也会厌倦。也许,孤独真的会引起变态。
本月,想说说爱的质变与量变,对汶川和奥运自然也有些看法,还有些简单的政治学艺术的考量,顺便还有兴趣对最近的几件事情做点私人的八卦。但,最终,我什么都没说。本来是自己写给自己看的东西,自己知道也就罢了。也许明天会补上这些想法,也许不会,毕竟,那是明天的事了。 April 27 写写字,喝喝茶——兼说表达方式的个体差异唐宋八家前贤千年前就旗帜鲜明的要求言之有物,文为时而作,精练为要。为的是六朝以来文体奢华,堆金砌玉却言之无物,长篇大论废话连篇。诚然,大批量的文字写出来是为了说明事务,是为了应用的,应该简练。但所谓言为心声,所谓物者,不平则鸣,还有大批量的文字的出现是为了传递感情是为了跨越时间与空间的阻隔,使读者与作者心灵相通,使曲折的心情有人懂。那么,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精简或者繁杂其实并无不同。个体差异从来不会因为时代不同地域不同而消失或者无效的。文字本不同于语言,它已经是被固化的简化的语言版本。而语言本身就是简化的单薄的苍白的感受。那么通过文字去传递感受,需要的就不仅仅是简单的描述或者表意,需要通过大量的技巧和庞杂的细节甚至于一再重复的枝丫来笨拙的复原那无法言表的心理。人最大的阻碍不仅仅是时间和空间,还包括那人与人之间因个体差异所产生的不同体会无法传递的心灵隔阂。所谓最远的距离不是相隔万里沧海桑田,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为什么不知道?因为你不是我。既便是我说了我写出来,特别是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你怎么能相信我说的我写的就是我想的我要的呢?于是乎,poor theatre理论在生活中进一步实施,感受层面上无限内容在语言文字层面上表述的欠缺只好以文字有限的形式补足。极言其壮丽恢宏,就不能只用壮观两个字,因为那无法表现那一瞬间的感动,所以有雕梁画栋、勾心斗角、廊腰缦回、檐牙高啄、长桥卧波、复道引空……而这些也恰好成为了后人诟病的冗余。无他,个体差异。现代文化发展中,电视电影日益取代书本,图画不断蚕食文字的领地,原因很简单,相比于简陋的文字,同样篇幅的画面能储存更多的讯息,语言和表情的结合重塑出的心理态势所需要的成本和心思远远少于用文字作同样程度的表达。最近那部叫见龙卸甲的片子里,赵云最后冲锋时那一声十几秒的长喝决不是任何文字可以用一分钟之内的语言描述得清的。写到这里,我发现我走题了,我要说的无非是文字表达的是心声,没有感情的文字是生硬干瘪面目可憎的,是死的。文字,有感才能发,为应景强吐出来的文字往往夭亡。而感情不是眼屎,不是每天睡醒就会大量产生的,所以,近来写东西越来越少了……近三周来,忙到自己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是忙。忙到大脑一团混乱还算好,忙到大脑一片空白才可怕,而忙到习惯于大脑一片空白才真真可怕。有个小朋友最近写道:习惯很可怕。没错,特别是当你发现你并不想如此却因习惯继续下去的时候,那种心灵对身体的失控感,那种已经感觉不到的不协调感,会让你自己都大吃一惊。我说,习惯难为心情,兴之所致,习惯让路。但可惜的是,刚不可久,心情能维持到几时?最终一统天下的还是习惯。甚至于连不要养成习惯这一件事也会成为习惯,这,就可怕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表达的方式,每篇文字都有自己表达的感受。我记得大学的时候给学院的报纸写稿,很直接的套用鲁迅先生的那句:院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颗也是枣树。结果那个审稿的师兄叫个小丫头来跟我谈,说这样写没什么意义,不如直接说两棵枣树……我·#¥%*%#。不能说人家说得不对,只是,在相对论的层面讨论牛顿力学是不是多少有些莫名呢?我承认,近年来的经历和状态使得我的话题确实喜欢集中在几个关键词上,百说不厌。比如时间空间,比如个体差异,比如心情生活。虽然每次要表达的感受不一样,毕竟内容类似,这个其实也是惰性,也是习惯。就如同周末习惯约人出门,习惯期待约会,习惯对结果不抱希望一样。时代越来越快,不是每个人都想停下来喝杯茶而不是可乐,更不是每个人都会停下来喝茶的。内涵必须有,但那是在用外表吸引注意之后的事情。思考,没问题,给你一秒钟好了。表达,没问题,反正没人会认真听。有电影的时代还看书干什么?有网络的时代还进电影院干什么?你有你的表达方式,很好,如果你不是我的BOSS,那就随便你好了。问题只在于,当生活开始割裂身体与心灵的时候,我们如何选择呢? March 31 三月,不要留白三月,不知不觉已经是最后一天了,08年,这个莫名就觉得遥遥无期的日期也已经实际过去四分之一了。回头看看,从开始有这个空间以来还没出现过一整个月什么文字都没有的状况,距离上次被人问是否还活着为啥没声音了的时候似乎已经很久远了,但即便是那个时候,每个月也总还有那么一到两篇,文理不通也好,胡说八道也好。所以,为了保持本人一贯的优良传统,为了发扬长期以来的正确作风,在下决定在明天这个普罗大众的节日来临前最后半小时,啰嗦些什么,好让这个三月不是空白。
三月本不该是空白,人间三月芳菲尽,这是个花谢花开的时候,是个春意盎然的时候,是坐看云起细品樱落的时候,是个适于希望也同样适于怀旧的时候。很可惜,今年我去看樱花盛开的那个夜晚大雨倾盆。很可惜,今年说故要回来一起看樱花的朋友们人在天涯。很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很可惜。
三月,容易给人希望,比如月初的我;三月,容易带来失望,比如今天的我。这个充满阳光又不时大雨一直下的月份里,发生了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也正如这个月份里的花一样,在这个月份里结束了。三月在带给某些人新希望新起点的同时,也宣告了某些结束、某些过去。人生,最大的遗憾,其实在于它是不可逆转的单行线,发生了结束了也就无法重来。
陈子昂说: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孔老夫子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赫拉克立特说:人一生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释迦摩尼的信徒们说:因果循环,缘聚缘散。李太白说: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我说:说得很多了,懂的人就懂了,不懂的人也由他,我老人家要睡了。 February 24 视角不同而已不记得是在哪里什么时候看到过这么一句话,似乎是瓦尔登湖的作者说的:Things Don't Change,We Change。这句话估计就有人不同意,但很多时候很多状况下其实不仅仅是变化,什么东西都可能因为看的方式不一样了,曾经熟悉的也许就会感到陌生,原本好的也许就变得不堪。变化,无非是个视角改变了的问题。英谚有云: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再说大些,人类发展到今天,几万年来文化的沉淀科技的进步,也无非不过是看东西的视角不同了而已。晚上在网上聊天,有个朋友被人表白了,恭喜她的时候被另外一个朋友损了,他说如果是我被表白的话,那会是哪家的妹子这么想不开。暴笑脱身之余,开始反省自己,号称我也是一车一车收好人卡的人,为什么会是这么个结果呢?嗯,聪明如我也有胡涂的时候,这种问题还用问么?无非是个视角的问题。当作朋友的时候,看到的当然是优点,因为好坏对错都是本人的,合则来不合则去没有风险,有共同语言有优点就可以相处,当然会发好人卡。但当作进一步的情侣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缺点了,优点再多抵消不了缺点,有缺点就会像白布上的黑点一样明显,而且越看越明显越看越难以忍受,因为那将会影响到自己。就像是我常常对人说的,你这个东西很好很好,很不错很不错,这样好那样好,就是有那么微不足道的一点点瑕疵,难免的难免的,好啊好啊,但是我不会买。青春痘长在别人脸上我才不担心啊。用专业上的项目作比拟:做朋友时是民事案件,有理就好,多少都算。做恋人就是刑事案件,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一票否决。无非,是个视角问题,看到的其实不还是同一个人么?也跟朋友讨论过,当一个女人喜欢某个男人,那么他做什么女人都会觉得美好甜蜜,而如果她对他没有兴趣,甚至于有看法,那就是看到什么都觉得讨厌无聊,虽然是同一个男人做同样的事。
刚刚有个朋友在晒自己的照片,有张照片里的小姑娘有些紧张,显得僵硬。朋友说表现不好,都没怎么拍她,但约这个小姑娘来的大叔却拍个不停。当然,这也是视角的不同。一人美食一人毒药,无非也是个看法不同。再说到千年人类进化,文明沉淀,到如今文化冲突,无非还是个视角不同的问题。阿兹特克文明没有轮子的概念,因此在他们看来,圆形不过是个装饰图案;对于罗马帝国来说,正是这圆圆的车轮保证了大军的迅速调动,造就了帝国的无敌;而在中华智者老子的眼中,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圆圆的车轮里蕴藏了天地间的至高智慧,无为天地之始。艺术,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境界,是享受,是美,是一切,是最高的比如梁思成,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是无用的,没意义的,浪费资源的,产生不了利益的,无病呻吟的比如李云龙。有人花钱在吃饭上,有人花钱在买衣服上,有人花钱在赚钱上,有人花钱在养花上,有人花钱在买书上。韬光养晦,有些人认为是很合适很沉着很有风范很有技巧,有些人就认为是无所作为是怯懦是温吞是没种,还是个视角问题。出租车涨价,有人觉得无聊,会导致麻木摩托死灰复燃引发交通隐患,有人就觉得有助于提高出租车利用率,调动司机积极性。每天按时上班,某老板觉得没意义,叫你做事时你在就好,另一个老板就会觉得年轻人就要早到,养坏了胚子要不得。有人觉得唯物主义万岁,有人觉得我思故我在,有人觉得上帝还是存在的。看来,这个视角不同果然是世界上最好也最大的理由和借口。世界是复杂的,我们可以简单生活,但不得不复杂思考,正是因为我们复杂思考了,所以才能够/只能够简单生活,这,还是因为视角不同。
我会半夜不睡觉在这里胡说八道,你会花时间把它看完,同意或者不同意上述观点,这也还是个我们看待世界的视角是否相同的问题,你就当是我困了胡说吧…… February 20 失语总觉得人一辈子能说的话其实是有数的。当然,不能不说的和根本就没想说的不算。人一辈子想说能说而且说出了口的话是有数的。有的时候很久不说,有的时候说起来没完,但,一个人一辈子说的话是有数的。所以,也许今天你说了好多好多,而且还意犹未尽,但明天也许就默默无语。也许你很久没有说过话了,连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开始丧失说话的能力了,但那并不代表明天你不会滔滔不绝直到把唐僧啰嗦死。也许太多的假话空话废话套话让你没有了说自己想说的话的欲望,也许烦躁复杂的人和事和时间和地点让你失去了说话的想法,也许没有说话的机会,也许没有说话的对象,但,那并不代表你没话说了。也许真的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确实没有什么想说的了,那可能是因为在此之前你已经说得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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