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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袍大袖天大、地大、体大、心小,自写自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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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当时的月亮当时我们听着音乐
还好我忘了是谁唱谁唱 当时桌上有一杯茶 还好我没将它喝完喝完 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 才敢念念不忘 当时如果留在这里 你头发已经有多长多长 当时如果没有告别 这大门会不会变成一道墙 有甚麽分别能够呼吸的 就不能够放在身旁 看当时的月亮 曾经代表谁的心结果都一样 看当时的月亮
一夜之间化做今天的阳光 谁能告诉我哪一种信仰 能够让人念念不忘 回头看当时的月亮 当时如果没有甚麽 当时如果拥有甚麽又会怎样 2000年?大概是吧。大学里买的为数不多的几盘磁带。合集,B面第一首,王菲,当时的月亮。那本是个青春无悔的年月,少年不识愁滋味,可这首歌却有种蚀骨的忧伤。依稀知道了痛定思痛,痛何如哉的意思;依稀知道了天凉好个秋的味道;依稀知道了有些事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看不破也终须看破的无奈。当时,如果,又会怎样?又能怎样?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能念念不忘? 9月15日 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 这一辈子都这么孤单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 这样孤单一辈子
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
电影越圆满就越觉得伤感
有越多的时间就越觉得不安
因为我总是孤单 过着孤单的日子
喜欢的人不出现 出现的人不喜欢
有的爱犹豫不决 还在想他就离开
想过要将就一点 却发现将就更难
于是我学着乐观 过着孤单的日子
当孤单已经变成一种习惯
习惯到我已经不再去想该怎么办
就算心烦意乱 就算没有人作伴
自由和落寞之间怎么换算
我独自走在街上看着天空
找不到答案我没有答案
天空已蔚蓝我会抬头看
电影越圆满就越珍惜伤感
有越多的时间就越习惯不安
因为我总会孤单 过着孤单的日子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
夜半、初雨、上班路上的街角、办公室里的一瞬、风吹过脸庞、喧闹的人群突然仿佛安静了……无论何时何地,有种特别的心绪却说不出来的时候,只要你愿意,去翻翻流行歌曲,只要你不是神仙,就能找到不知道哪位高人能用一些很合适的字眼把它写下来找人唱。第十八首歌,我想我会一直孤单,刘若英。
其实真实的人生里,孤单是永恒,其他的都不是。有个叫萨特的法国人看得太透彻了,于是他说他人即地狱。知道巴别塔是怎么倒的么?我们中国老古话又是怎么说的?人心隔肚皮。这些都是无可改变的事实。帕尔索山上刻的为什么是“认识自己”?因为认识别人更难,人做不到……喧闹、美满、朋友、家人,这些都不过是个短暂的过程,在死神的候客厅里等待的这个瞬间里,唯一永恒的、必然的结果就只是孤独。人唯一可能拥有的只有自己,自己的思想,只是即便是这唯一的东西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为什么?因为那单纯深邃的蓝天会让你从你拼了命去弄回来糊弄你自己的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里清醒过来,然后重新意识到,你除了自己无法拥有其他,而为了那些其他,你已经丢了自己。
嗯,不好意思,有点激动了,来来,听歌听歌。 8月19日 在树上唱歌嗯,有人在夸我懒了,嘿嘿,其实我还没到那个境界,这不,溜回来唱唱歌。忘了是什么时候谁在歌里唱的:人生就像一场RPG,很是写实,我的意思是说对于我这种玩游戏只玩RPG的人来说。但是,不是每个RPG的主角都能意识得到他只是个人物角色,更加不会意识到其实他连主角都不是,不过是个NPC。意识到了又如何呢?能和安德(Ender)一样,冲破游戏规则么?(有兴趣,请参看《安德的游戏》及《死者代言人》。)把游戏当真的人越来越多,把生活当游戏的人也不少,无论哪种吧,无非是个活着的方式,也许让自己换个角度,换个方式活着,也会很有趣,比如说,在树上唱歌。
郭静,在树上唱歌,很可爱的小女生,很可爱的声音,也许是人老了,开始喜欢小丫头的活力和轻松了。废话少说,大家一起坐到树枝上听歌吧!
你说的每个笑话我都笑了
是你变幽默还是我变快乐 好久不见你说我大不相同 偷偷告诉你 我的心去整型了 不想对每件事情都那么严格 弄得全世界好像只剩挫折 爱一朵花不猜它能开多久 放宽了心情 把什么都变美了 想要光着脚丫在树上唱歌 好多事物全被缩小了 心里不想放的 就去了 算了 让太阳把脸庞给晒得红彤彤 想要吹着口哨在树上唱歌 要像开往远方的火车 可以那么轻快的穿过山洞 大树上还很空 你要不要陪我 说真的,各位不再年轻的年轻人,小学毕业以后有多久没有试过单纯的在树上看看风景唱唱歌?呵呵,大树上还很空,你要不要陪我? 8月13日 长大,就是吹个大气球很久没有回来这里,只是因为没有说话的欲望,其实意识到这一点是件很可怕的事。男人开始沉默确实从某个角度说明他成熟了,但是同样的,换个角度看是不是也就意味着他不再年轻呢?我看过一部话剧,表演工作坊的《我和我和他和他》,曾经相恋的两人不但不记得对方,也忘记了过去的自己。虽然,那过去的自己还在,还记得一切也认出了对方,但他和她最终形同陌路,啊,不是形同,根本就是陌生人,是商场上的敌人。不止是这些,多年来看到的听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让我很不甘愿忘记自己,忘记曾经的自己。所以我一向觉得曾经坚持的不该放弃,有些不能改变的,就不该改变,即使为此我需要放弃其他一些也许更重要的东西。当然,作为一个喜欢放空的人,我也当然的明白食古不化是白痴,拒绝长大是不负责任,固执和偏执没有太大的不同,而偏偏生来我又是个极能随遇而安能很快的为任何事找到任何说的过去的借口的人。幸好,目前这两种价值取向没有争斗,我还没有人格分裂。但是不免的,年纪大了,就会开始怀旧,所谓不似少年时啊。陈小春唱道“变成大人才知道,光着脚到不了的地方,长大长高还是到不了”。人总有到不了的地方,小时候到不了,长大了一样到不了。人成长的同时,你的世界也在飞速成长,而它成长的速度是你拍马也赶不上的,就如同在气球上用笔点上一个点,把气球吹大,那个点也会变大,可是气球会变得更大,相对而言,那个点反而缩小了。小的时候,世界无非是家到学校,超过这条路线之外的都是神奇瑰丽的好地方,一个破下水道也会让我们兴奋好一阵子,但那时候总会有好多好多人一起,无论你喜不喜欢。出门,下课,逃学,探险,游泳,打架,吹牛,跟踪女生,总会是那么几个人,十几个人,虽然只是两条小街,可走不腻。往后,人就越来越少了。等到大学毕业了,认识的人去过的地方已经不是那个小城镇能包容的下的,可是,身边的人却越来越远。没有任何故意,也没有任何安排,只是,世界大了,气球吹大了,原本贴在一起的点自然就分开了。疯子快要结婚了,(有不认识这个人的有兴趣可以去翻翻我最早的几篇东西,有一篇对这家伙有完整介绍),无缘无故地叫我吃饭。看到这个家伙淡淡谈着闲天,谈着结婚,总觉得有些没法说有想要讲的东西,说不清说不出说不透,只是觉得弟兄在一起坐坐就好,角度不同,我们在各自的生活中串场配戏。一个正圆的大气球,无论哪个点都是中心。只是,我怕,无论是忘了自己还是不认识自己或者根本不记得自己,都很令人不安,尽管我知道,即使如此,生活也会继续,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就好象那首“These Things Shall Never Die”里说的,美好的,留不住,我知道新的未来的明天的会很好,可昨天的那些美好的东西一旦放手,也就可惜了,就像是北京城,曲艺,碧水蓝天…… 3月31日 那个男人,竟有如此的魅力两周前在家看电影,年纪大了,注意力难以集中,我很久没能在电脑前老老实实看完一部长达两个小时的片子了,事实上,超过30分钟的都很少了,即使是美剧、娱乐节目,我也会随手开个小游戏,一起来。之所以会下载这部《milk》(米尔克)完全是因为Sean Penn(西恩潘)。其实也不是很熟悉这位老兄,除了隐约记得他跟麦当娜有过那么一段之外,只有I am Sam是某位同学向我郑重推荐而我也很喜欢的。嗯,好吧,我承认最初是因为潘这个很有趣的名字……以及本年度奥斯卡影帝的头衔。
基本剧目么,实话实说,我并不是太感兴趣,对于同性恋,我没有任何偏见,但是两个男人舌吻多少看起来没那么舒服(其实两个女人也一样,两个丑人也一样),因此在最开始的十分钟里,我对这个在下班途中随便勾搭年轻男人的准中年男人的传记并不看好,准确的说,我的鼠标已经移到了播放器右上角的小红叉上,我对自己说,再看五分钟,反正也是闲着。这五分钟让我再次遇上西恩潘,再次遇上一部好电影。
名人传记最难的在于怎么把那瑰丽的一生放进短短的120分钟里,其次是导演和演员的功力能不能把那个与众不同的灵魂唤回。前者,《梅兰芳》做了一个很成功的错误示范,后者,《赤壁》完美的告诉我们什么叫做人物全部原创。但关键还不在这里,毕竟存在一些我们不熟悉不了解没有定论的强人,也许他一生就只有那么短短一件事一瞬间,也许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但,作为电影,好看是第一要务,作为演员,角色被认同被记住是第一要务。那个孑然不群的灵魂是否是历史上真正存在的其实并没有它是否被看电影的人所喜爱来的重要。一个有些娘娘腔的小个中年男人走在70年代的美国街道上,这个开头是如此的不吸引人如此的无趣,但120分钟后这个男人死去的时候却如同巨星陨落一般。嘴角莫名的微笑在开始引诱路边的男人时是羞涩(出现在男人脸上多少会有些不舒服)而谦卑,在最后的30分钟里却是如此的动人如此的魅力四射如此的顺眼(以至于看两个男人接吻也无所谓了)。整个剧情很简单,几个过场而已,所有其他人的存在都只为了西恩潘,这部电影因为有他而伟大。
观剧意见:好片子,值得一看。请独自观看,耐心一点。想要DM或者BL或者YY的,请回,这电影与你们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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